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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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散瞳后需注意避免强光刺激、防止视疲劳、保持眼部卫生及监测不良反应,同时儿童需有人陪同并避免危险活动。
散瞳后瞳孔散大,进入眼睛的光线增多,易出现畏光、视物模糊。外出时需佩戴防紫外线太阳镜(避免选择无度数的普通墨镜),避免在阳光强烈时段(10:00-16:00)外出。室内光线宜柔和,避免突然进入强光环境。
散瞳期间睫状肌处于放松状态,看近物时清晰度下降,易加重疲劳。需减少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连续用眼不超过20分钟,每20分钟远眺6米外物体20秒。儿童应暂停写作业、阅读等近距离活动,可选择散步等轻度户外活动。
散瞳后眼部调节功能暂时丧失,避免揉眼或让污水进入眼睛。洗脸时用温水轻柔擦拭眼部周围,防止化妆品(如睫毛膏)进入眼内。若出现眼部分泌物增多,可用干净棉签蘸生理盐水轻轻擦拭,严禁自行使用眼药水(需遵医嘱)。
少数人可能出现头晕、面部潮红、口干等阿托品样反应,通常1-6小时内自行缓解。若持续超过4小时或出现严重头痛、恶心、视力骤降,需立即就医。高血压、心脏病、青光眼患者慎用散瞳药,用药前需告知医生病史。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M].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112-115.
[2]《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编写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J].中华眼科杂志,2021,57(3):185-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