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8861次浏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营养科
红薯发芽后不建议食用。发芽过程中,红薯会产生龙葵素等有毒物质,可能导致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
红薯发芽后,若表皮未出现黑斑或软烂,且发芽数量少(仅1-2个小芽),可将芽及周围部分彻底挖除后食用,但口感会变柴、甜度下降。
若红薯发芽伴随表皮变软、出现褐色或黑色斑点,或有酒味、霉味等异味,即使去除芽眼,毒素也可能扩散,绝对不可食用,需直接丢弃。
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幼儿及消化功能较弱者,应严格避免食用发芽红薯,以防毒素引发不适。储存发芽红薯时,应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潮湿环境加速发芽腐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