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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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孕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越早服用效果越好,超过72小时失败率显著升高。
无保护性行为后,紧急避孕药需在72小时内服用,12小时内服用效果最佳,超过72小时不建议使用。
常规短效避孕药需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开始下一周期,漏服需按说明书补服,服药期间需注意月经周期变化。
长效避孕药首次服用需在月经来潮第5天,之后每28天服用1次,服药期间可能出现月经紊乱,建议咨询医生调整方案。
哺乳期女性、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血栓病史者禁用紧急避孕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避孕药类型,定期监测身体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