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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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胎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妊娠49天内可考虑药物流产,常用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但需先经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无禁忌证。
1.药物流产(妊娠49天内)
适用于确诊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证者,需口服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序贯用药,需在医院观察下进行,以监测出血及胚胎排出情况。
2.人工流产(妊娠10周内)
妊娠10周内可选择负压吸引术,10-14周需钳刮术,均需在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生操作,药物仅作为辅助或特殊情况补充,不可自行使用。
3.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有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哮喘、肾上腺疾病等病史者禁用药物流产,瘢痕子宫、多次流产史、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评估风险后选择合适方式。
4.术后护理与复查
无论何种方式终止妊娠,均需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术后2周内避免性生活及盆浴,1周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子宫恢复情况,如有持续出血、腹痛等异常需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