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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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胎药通常指用于终止早期妊娠的药物,主要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服用此类药物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49天时,在正规医疗机构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购买服用。
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葡萄胎等禁忌情况,且无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肾上腺疾病等禁忌症。
需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基础检查,评估身体状况是否适合药物流产。
年龄:≥18岁且≤40岁,避免低龄或高龄女性使用。
病史:有哮喘、癫痫、青光眼等病史者禁用,心脏病患者需谨慎评估。
生活方式:长期吸烟者需提前告知医生,可能影响药物代谢。
服药后需密切观察阴道出血、腹痛等症状,胎囊排出后需留院观察1-2小时,确认无大出血后可离院,但需在1周内复查超声确认流产完全。
药物流产失败率约10%,若出现持续出血或腹痛,需立即就医,必要时转为手术终止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