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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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120小时(5天)内服用,越早服用效果越好。72小时内服用有效率约98%,超过72小时效果显著下降,但仍有一定保护作用。
1.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为最佳服用窗口期,紧急避孕药可显著降低意外怀孕风险,建议立即服用。
2.超过72小时但在120小时内:仍可服用,但需注意效果随时间衰减,服药后建议后续观察月经情况。
3.服药后再次无保护性行为:需重新计算时间,紧急避孕药对后续性行为无保护作用,应采取常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服用后需暂停哺乳24-48小时,期间需定时吸奶保持乳汁分泌。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咨询医生,避免药物代谢异常影响效果或增加副作用风险。
月经周期异常者:服药后若月经推迟超过一周,应及时就医排查怀孕可能。
紧急情况下:服用药物后若出现呕吐,需在1-2小时内补服同等剂量药物。
常规预防:建议优先使用避孕套、短效避孕药等常规避孕方式,降低紧急用药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