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2918次浏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产前诊断中心
小排畸一般在妊娠28~32周进行,主要排查胎儿结构异常及生长发育情况。
高危孕妇:有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或家族遗传病史者,建议提前至26~28周进行,以便更早发现问题。
低危孕妇:无特殊风险因素者,28~32周完成即可,期间需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动态。
特殊情况:若首次检查发现异常,需遵医嘱在2~4周内复查,避免延误干预时机。
检查前准备:无需空腹,可适当进食后检查,保持良好情绪状态,避免过度紧张影响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