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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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消化科
肠炎宁最多能吃7天。若症状未缓解或加重,需及时就医。
症状较轻者服用3~5天可缓解,若腹泻、腹痛持续超过7天,需排查感染性病因,如细菌感染需调整用药。
慢性肠炎急性发作期可服用5~7天,长期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避免自行延长疗程。
孕妇、哺乳期女性及婴幼儿禁用;老年人或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减量,疗程不超过5天,需监测不良反应。
服药期间避免辛辣、生冷食物,若出现皮疹、恶心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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