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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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眼科
红眼病注意事项包括避免传染、及时就医、科学护理及特殊人群防护。
避免传染:需单独使用毛巾、脸盆等个人物品,勤洗手,避免揉眼,患病期间不参与集体活动直至症状消退。
及时就医:出现明显眼红、分泌物增多、视力下降或疼痛加剧时,应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明确病因,遵医嘱治疗。
科学护理:可冷敷缓解不适,分泌物多时用生理盐水轻柔清洁眼部;避免使用化妆品或佩戴隐形眼镜,直至症状完全消失。
特殊人群防护:婴幼儿及老年人需家人协助清洁眼部,避免自行用药;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者应更注重早期干预,防止并发症。
北京协和医院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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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