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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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妊娠49天(7周)内的宫内妊娠,需在确认妊娠且无禁忌证后,由专业医疗机构评估后进行。
49天内胚胎较小,绒毛组织易完全排出,出血少、恢复快,是药物流产的黄金时段。但需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风险。
有药物过敏史者:禁用米非司酮或米索前列醇,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药物,可能影响代谢,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哺乳期女性: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停药后48~72小时再恢复哺乳。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多次流产史、青光眼或哮喘患者禁用。
药物流产失败率约10%,需警惕残留组织导致出血或感染,需及时清宫。
观察阴道出血情况,若出血超过2周或腹痛剧烈,需立即就医。
注意休息,避免劳累,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预防感染。
妊娠超过49天者,可选择人工流产;无生育需求者建议避孕,降低流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