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9372次浏览
紧急避孕是指在无保护性行为后或避孕失败后,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方式避免怀孕的补救措施,需在特定时间内使用以提高成功率。
紧急避孕适用于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避孕套破裂或滑落、安全期计算错误等情况。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紧急避孕药,越早服用效果越好,部分药物可延长至120小时内使用,但超过时限失败率显著上升。
目前常用紧急避孕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含左炔诺孕酮的制剂,另一类是抗孕激素制剂(如米非司酮)。这些药物通过抑制排卵、阻止受精卵着床或改变宫颈黏液性状发挥作用,严禁自行服用,必须面诊辨证。
紧急避孕药仅对一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方法。服药后仍可能怀孕,若月经推迟超过一周需进行妊娠检测。服药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月经紊乱等短期副作用,一般可自行缓解。肝肾功能不全者、哺乳期女性等特殊人群需谨慎使用,服药后再次发生性行为需重新采取避孕措施。
紧急避孕的有效率约为85%~95%,而常规避孕方法(如避孕套、短效避孕药)的有效率更高(98%~99%)。紧急避孕药不可频繁使用,建议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频繁使用可能增加月经失调风险。日常避孕应优先选择安全套、短效口服避孕药等方式,紧急避孕仅作为补救手段。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12-15.
[2]世界卫生组织.紧急避孕技术指南[R].2021:3-8.
[3]《妇产科学》(第九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3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