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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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症的核心判断标准是症状持续存在超2周、明显影响生活且伴随生理心理不适。需结合情绪表现、身体症状及病程特点综合评估。
过度担忧:无休止地担心日常琐事(如工作失误、健康恶化),难以自控,常伴坐立不安、注意力涣散。
恐惧发作:突发心悸、窒息感、濒死感(简称"惊恐障碍"),发作时意识清晰但极度痛苦,每月至少1次发作。
交感神经兴奋:持续心跳加速、胸闷气短、头晕头痛、肌肉紧张,早晨症状更明显。
睡眠障碍:入睡困难、早醒、多梦,醒后疲惫感重,儿童可能表现为夜惊或不愿独处。
回避行为:因焦虑回避社交、工作或特定场景(如不敢乘车、拒绝聚会)。
强迫倾向:反复检查(如门锁、文件)或过度清洁,明知没必要却无法停止。
症状需持续存在≥2周,且每天发作≥1小时,同时排除甲状腺疾病、药物副作用等躯体因素。家长需关注儿童学业下降、厌学、躯体化疼痛(如腹痛)等隐性表现。
参考文献:
[1]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S].中华精神科杂志,2001,34(3):184-188.
[2]世界卫生组织.ICD-11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S].2018:124-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