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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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效避孕药需在月经来潮第1~5天开始服用,连续21天停药7天;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长效避孕药需按说明书固定周期服用,漏服需补服。
需在月经周期第1天(出血第1天)开始服用,连续21天后停药7天,第8天开始下一周期。漏服1片需在12小时内补服,漏服超过2片需额外采取避孕措施。其通过抑制排卵和改变宫颈黏液实现避孕,规律服用时避孕成功率达99%以上。
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越早效果越好(12小时内最佳)。主要成分为高效孕激素,通过抑制排卵或阻止受精卵着床发挥作用,仅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不可替代常规避孕。
首次服用需在月经来潮第5天服第1片,第10天服第2片,之后每月固定时间服用1片。其激素含量高,副作用相对明显,目前临床已较少推荐使用。
漏服处理:短效药漏服超过12小时需补服,紧急药不可重复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服用抗生素、抗癫痫药等可能降低药效,需咨询医生;
特殊人群:哺乳期、高血压、血栓病史者禁用,服药前需经医生评估。
避孕药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如出现严重不适(如剧烈头痛、胸痛),应立即停药就医。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管理规范[Z].2021.
[2]WHO.现代避孕药使用指南[R].2022.
[3]《妇产科学》(第9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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