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08
8371次浏览
2020年起,我国入职体检已取消乙肝五项强制检测,仅保留肝功能(ALT)检查,且仅在ALT异常时进一步筛查乙肝病毒感染。
2010年《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乙肝五项检测,2020年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以乙肝病毒携带为由拒绝录用。但肝功能异常者需排查肝炎原因,诊断需结合乙肝五项和病毒载量检测,严禁自行服用保肝或抗病毒药物,必须由专业医师面诊辨证。
目前仅允许在特殊行业(如食品加工、医疗)保留乙肝筛查,普通岗位仅需检测ALT(谷丙转氨酶)。若ALT超过参考值(一般为0~40U/L),企业可要求进一步检查,但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劳动者有权拒绝非必要的乙肝检测,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日常工作中无需过度防护。已感染者应定期(每6个月)检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DNA,避免熬夜、酗酒及滥用肝毒性药物。未感染者建议接种乙肝疫苗,尤其从事医疗、幼教等职业者,抗体水平低于10mIU/ml时需补种。
尽管政策明确,但部分企业仍存在隐性筛查。建议求职者入职前要求查看体检标准,留存沟通记录;劳动者协会可提供法律咨询,确保《劳动法》第3条赋予的平等就业权。最新《中国居民健康素养66条》第42条特别强调肝炎防治知识普及,公众可通过疾控中心获取免费检测资源。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Z].2020.
[2]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J].中华肝脏病杂志,2023,31(1):12-28.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2022-2030年)[R].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