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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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晚期(孕28周后)通常每2~4周做一次B超,具体次数需结合孕妇健康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调整,高危孕妇可能增加检查频率。
孕28~36周期间,若无特殊情况,建议每4周进行一次B超检查,主要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及胎盘情况。
对于有妊娠高血压、糖尿病、胎盘异常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医生可能根据病情增加B超次数至每2周一次,重点监测胎儿宫内状况和孕妇并发症进展。
孕37周后,每次产检前或医生建议时需做B超,确认胎儿成熟度、胎位、羊水量及胎盘位置,为分娩方式提供依据。
若出现胎动异常、腹痛、阴道出血等症状,需立即进行B超检查,排查胎儿窘迫、胎盘早剥等紧急情况。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中晚期超声检查指南[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1,56(3):161-165.
[2]王艳霞,刘兴会.高危妊娠超声检查的临床应用[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0,36(10):923-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