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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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临床药理研究所
对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以及药物性状异常禁用二丁颗粒。
对二丁颗粒当中任意药材、辅料成分存在过敏的人群,需要直接禁用二丁颗粒,防止诱发过敏相关反应。通杀,当二丁颗粒性状已经发生改变时,药物本身质量已经受到影响,此种情况需要禁用二丁颗粒,不可继续使用,以免影响药效。
此外,脾胃虚寒、虚火上浮等非火热毒盛实证人群,并不适合二丁颗粒,虽不属于严格意义禁用,但不建议自行选用。同时,部分特殊身体状态人群虽不直接禁用二丁颗粒,但需要遵医嘱用药,不可自行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