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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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 产科
孕妇通常在孕20~24周进行四维超声检查,此阶段胎儿结构发育基本成型,羊水量适中,便于清晰成像。
高危孕妇(如高龄、有不良孕产史、合并糖尿病等)建议提前至孕18~22周检查,以尽早发现异常。
普通孕妇按常规流程在孕20~24周完成检查,无需额外增加次数。
特殊情况(如胎儿发育异常史、多胎妊娠)需遵医嘱在孕24~28周进行二次检查,评估治疗效果或监测病情变化。
检查前无需空腹或憋尿,可正常饮食,建议提前预约,检查过程中配合医生体位调整以获得最佳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