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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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孕妇一般从孕中晚期(孕13周后)开始补充,每日推荐摄入量200mg左右,可通过深海鱼类、亚麻籽等食物或专用补充剂获取。
DHA对胎儿脑部和视网膜发育至关重要,孕早期(1-12周)胎儿器官形成期需基础营养,孕13周后进入大脑快速发育期,此时补充可有效提升胎儿DHA水平。中国营养学会建议,孕妇从孕中期开始至哺乳期均需持续补充,每日摄入不少于200mg。
优先天然食物:每周食用2-3次深海鱼类(如三文鱼、鳕鱼),或每日摄入10-15g亚麻籽(富含α-亚麻酸,可转化为DHA)。
补充剂适用人群:饮食不均衡、素食者或鱼类摄入不足者,可选择藻油DHA补充剂(植物来源更安全),需注意选择无重金属污染的正规产品。
DHA虽安全,但过量(每日>300mg)可能导致凝血功能异常,增加出血风险。建议通过产检监测血清DHA水平,根据个体需求调整剂量,严禁自行服用高剂量补充剂。
双胞胎/多胎妊娠:需增加至每日300-400mg,分早晚两次服用吸收更佳。
妊娠糖尿病患者:优先通过饮食补充,避免精制糖影响DHA吸收。
参考文献:
[1]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123-125.
[2]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DHA补充专家共识(2021)[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21,24(5):3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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