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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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检查时间表根据孕周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通常包括11次基础检查,具体时间点与项目因个体情况略有差异。
孕6~8周需完成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孕11~13??周做NT(胎儿颈项透明层)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孕12周进行建档,包含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基础检查,建立孕期健康档案。
孕15~20??周开展唐氏综合征筛查(可选择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检查,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每4周进行常规产检,监测血压、体重及宫高腹围。
孕28~36周每2周产检一次,36周后每周产检;孕30~32周进行第二次系统超声检查,确认胎位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孕37周后需每周做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临近预产期前需完成凝血功能、血型等评估,为分娩做准备。
高危孕妇(如高龄、高血压、糖尿病等)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次数,可能包括羊水穿刺、胎儿心脏超声等专项检查。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期和产后出血的预防与管理指南(2022)[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2,57(6):489-495.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21修订)[Z].2021.
[3]《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编委会.孕期保健与产前检查指南(2020)[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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