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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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典型症状为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伤,表现为渐进性视野缺损、视力下降,急性发作时伴眼痛头痛、恶心呕吐。
突然出现眼痛剧烈、头痛(多为眼眶周围及太阳穴)、恶心呕吐,视力迅速下降至仅存光感,眼部充血发红,角膜水肿呈雾状浑浊,瞳孔散大且对光反射消失。此类型发病急骤,需立即就医抢救,延误可致永久失明。
早期无明显不适,仅在眼压缓慢升高时出现眼胀、视物易疲劳,晚间看灯光出现彩色光环(虹视)。随病情进展,视野逐渐缩小(如走路撞墙、看东西缺边),晚期中心视力丧失,最终形成管状视野。40岁以上、高度近视者、糖尿病患者为高危人群。
先天性青光眼婴幼儿表现为眼球增大(黑眼球比同龄人大)、怕光流泪、眼睑痉挛;继发性青光眼(如外伤、糖尿病引起)除原发病症状外,伴眼压升高相关表现;正常眼压性青光眼虽眼压正常,但视野损害与视神经萎缩进展,易被忽视。
40岁以上:每1~2年眼科筛查眼压
高度近视/远视:增加眼底检查频率
糖尿病患者:每年查视野及视神经
有家族史者:直系亲属患病需提前10年筛查
青光眼早期症状隐匿,建议高危人群定期眼科检查,急性发作时立即就医。严禁自行服用降压药或止痛药物,以免掩盖病情。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中国青光眼诊疗指南(2020年)[J].中华眼科杂志,2021,57(3):161-168.
[2]《眼科学》(第9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169-178.
[3]WHO.Global report on glaucoma: prevalence, incidence, treatment[R].London: WHO Press, 2020:2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