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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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人需在肝功能异常、病毒复制活跃或出现肝纤维化等情况下启动抗病毒治疗,以抑制病毒复制、延缓肝损伤进展。
当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测结果超过检测下限(通常为2×103 IU/mL),且持续阳性时,提示病毒在体内大量复制,具有较强传染性,需启动抗病毒治疗。
若乙肝患者出现持续的转氨酶(ALT/AS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2倍以上),且排除其他原因(如饮酒、药物等)引起的肝损伤,需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减轻肝脏炎症。
对于已通过肝穿刺活检或影像学检查(如FibroScan)确诊为肝纤维化(尤其是F2及以上程度)或肝硬化的乙肝患者,无论肝功能是否正常,均需长期抗病毒治疗以延缓疾病进展,降低肝癌发生风险。
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若HBV DNA≥2×10? IU/mL,需在妊娠24~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乙肝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代谢性疾病患者,若肝功能异常或病毒复制活跃,也应尽早启动抗病毒治疗。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J].中华肝脏病杂志,2023,31(1):2-24.
[2]王宇明,李兰娟.感染病学(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256-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