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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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接种乙肝疫苗前需确认自身健康状况,避免急性疾病期接种,接种后观察不良反应,完成全程接种后定期复查抗体。
急性病暂缓接种:处于发热、急性感染期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时,应推迟接种,待症状消退后再进行(如感冒发烧期间免疫力下降,疫苗效果可能受影响)。
过敏史需提前告知:对酵母成分(乙肝疫苗常用辅料)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接种前需确认成分并提前咨询医生。
留观30分钟:接种后可能出现轻微发热、局部红肿,需在接种点观察至无异常反应再离开。
保持接种部位清洁:24小时内避免洗澡,防止针口感染,若出现红肿可冷敷缓解(冷敷时用毛巾包裹冰袋避免直接接触皮肤)。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者建议孕前接种,哺乳期女性可正常接种(不影响婴儿哺乳)。
免疫功能低下者:需先检测乙肝五项,确认无保护性抗体后接种,必要时可增加疫苗剂量。
完成全程接种1~2个月后:建议到医院检测乙肝表面抗体(抗-HBs),若抗体滴度<10mIU/ml,需补种加强针。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22年版)[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2,43(5):641-648.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乙型肝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9年版)[J].中国疫苗和免疫,2019,25(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