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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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高不等于青光眼,眼压升高仅为青光眼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需结合视神经损伤、视野缺损等综合判断。
眼压是眼球内部房水对眼球壁的压力,正常范围为10~21mmHg(毫米汞柱)。高眼压症(眼压持续>21mmHg但无视神经损伤)占高眼压人群的30%~50%,其中约5%~10%会进展为青光眼。青光眼患者中约10%~20%为正常眼压性青光眼,即眼压在正常范围内却出现视神经损伤。
青光眼是一组以视神经损伤和视野缺损为特征的疾病,急性发作时可出现眼痛、头痛、视力骤降等症状;慢性青光眼早期无明显症状,易被忽视。诊断需结合眼压测量、眼底视神经检查(如杯盘比C/D>0.3)、视野检查等综合判断,仅眼压高不能确诊。
生理性波动:情绪紧张、熬夜、长时间低头等因素可能导致眼压暂时性升高,休息后可恢复。
继发性因素:白内障膨胀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外伤等可引起眼压升高,需治疗原发病。
年龄与遗传:40岁以上人群、有青光眼家族史者风险更高,需定期筛查。
发现眼压升高后,建议每3~6个月复查眼压、视野和眼底,避免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滴眼液)。若确诊为青光眼,需在医生指导下通过药物(如前列腺素类药物)、激光或手术控制眼压,严禁自行服用药物。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中国青光眼诊疗指南(2022年).中华眼科杂志,2022,58(1):1-14.
[2]王宁利, 等.眼科学(第9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158-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