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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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婚姻不是合法概念,而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侵害,不存在“经营方法治好”的说法。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儿童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儿童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无法承担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过早进入婚姻会对其身体发育、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造成不可逆伤害。研究表明,未成年母亲的生育风险比成年女性高3倍,儿童婚姻受害者中约15%会出现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且辍学率高达80%以上(WHO《全球儿童婚姻现状报告》,2021)。
若发现未成年人面临婚姻胁迫,应立即联系当地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55)或报警。家长需加强法律意识,明确婚约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性,学校应建立防早婚教育机制,通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学习,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优先”的社会共识。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儿童婚姻现状报告[R].2021:12-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S].2020修订版.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中国儿童早期发展报告[R].2022:4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