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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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性青光眼需立即停用诱发激素、控制眼压并定期监测,必要时手术治疗,同时避免二次激素暴露。
停止诱发药物:若因长期使用含激素的眼药水(如地塞米松滴眼液)、口服激素或鼻用激素喷雾等导致眼压升高,需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量或停用,避免突然停药引发反跳性眼压波动。注意:部分复方制剂(如含激素的抗组胺滴眼液)也可能诱发,需核对成分。
药物治疗:首选前列腺素类药物(如拉坦前列素)降低房水生成,β受体阻滞剂(如噻吗洛尔)减少房水分泌,必要时联合碳酸酐酶抑制剂(如布林佐胺)或缩瞳剂(如毛果芸香碱)。严禁自行服用含激素的中成药(如复方丹参片等),需经眼科医生辨证。
定期复查:术后或药物控制阶段需每1~3个月复查眼压、视野及视神经,儿童需重点关注视野缺损(表现为看东西范围缩小)。生活建议:避免熬夜、剧烈运动及低头弯腰(如搬重物),控制血压在140/90mmHg以下,减少眼压波动。
儿童患者:长期使用激素(如哮喘雾化吸入)需严格遵医嘱,监测角膜厚度及眼压,发现黑眼球增大、视力下降需立即就医。孕妇:禁用全身激素(如泼尼松),局部用药需在眼科与产科联合评估下使用。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中国青光眼诊疗指南(2022年)[J].中华眼科杂志,2022,58(1):1-12.
[2]《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编委会.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05-110.
[3]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激素性高眼压诊疗专家共识(2021)[J].中华眼科杂志,2021,57(8):60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