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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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症的诊断需结合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及对生活影响,临床常用DSM-5或ICD-11标准,核心为过度焦虑伴随躯体症状。
核心症状:过度担忧(如持续紧张、恐惧,难以控制)、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心悸、出汗、呼吸急促等躯体症状)、运动性不安(坐立不安、手抖等)。
持续时间:症状需持续≥6个月,且每周多数日子出现,儿童青少年可缩短至≥1个月。
社会功能受损:因焦虑导致工作、学习、社交能力下降,或出现回避行为(如不敢出门、拒绝社交)。
排除其他疾病:需排除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疾病、药物副作用等躯体疾病,以及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
广泛性焦虑障碍:以持续6个月以上的慢性焦虑为核心,伴随多个躯体系统症状。
惊恐障碍:突发强烈恐惧(濒死感),伴心悸、窒息感等症状,发作无特定诱因且间歇期仍担心再次发作。
儿童焦虑症:需结合发育阶段特点,如分离焦虑(过度依恋父母)、学校恐惧等,排除正常分离焦虑。
临床评估:医生通过量表(如GAD-7、PHQ-9)、病史采集及精神检查综合判断。
鉴别要点:焦虑症状与正常压力反应的区别在于持续性、失控感和功能影响,需避免仅因“压力大”忽视潜在疾病。
参考文献:
[1]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M].美国精神医学学会,2013:144-160.
[2]世界卫生组织.ICD-11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M].世界卫生组织,2018:213-221.
[3]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焦虑障碍防治指南[J].中华精神科杂志,2020,53(2):8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