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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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科
怀孕第12周至28周可以适当的同房,同房时需要注意动作轻柔,频率不宜过快,一次同房时间不要太长。同房时有异常不适的症状,需要及时停止同房。如果有过先兆流产或者自然流产史的女性不宜同房,防止导致子宫收缩,引起流产的情况。其次患有前兆胎盘、妊娠期糖尿病、子痫等妊娠期并发症的患者,也不可以同房,防止导致疾病的急性发作,影响胎儿以及母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