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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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的诊断需结合症状持续时长、严重程度及功能影响综合判断,需由专业人员通过标准化量表和临床评估确诊,不可自行仅凭情绪低落判定。
国际通用的诊断标准包含两个维度:一是症状持续时间,抑郁症状需持续≥2周(DSM-5标准),且多数时间内几乎每天都出现;二是症状严重程度,需满足至少2项核心症状(情绪低落、兴趣减退)+2项附加症状(睡眠障碍、食欲改变等),且显著影响工作、学习或社交功能(ICD-10标准)。
儿童青少年抑郁常以行为异常为主要表现,如无故发脾气、逃学、躯体不适(头痛/腹痛)等躯体化症状,而非典型情绪低落。需注意与青春期正常情绪波动区分,持续2周以上且伴随学业成绩骤降、社交退缩等功能损害时需警惕(《中国抑郁障碍防治指南》2020版)。
抑郁发作常伴随睡眠障碍(入睡困难或早醒)、食欲减退(体重下降>5%/月)、精力丧失(持续疲劳感)等躯体症状。同时需排除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疼痛等躯体疾病,以及双相情感障碍(需区分抑郁发作与躁狂史)。
可使用PHQ-9量表(9题PHQ-9量表)初步筛查,得分≥10分提示中重度抑郁可能。但确诊必须由精神科医师通过精神检查、病史采集及量表评估完成,严禁自行诊断或停药。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ICD-11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M].瑞士:WHO出版社,2018:345-352.
[2]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抑郁障碍防治指南(第二版)[J].中华精神科杂志,2015,48(2):134-142.
[3]美国精神医学学会.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M].美国:APA出版社,2013:160-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