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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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事后”避孕可选择紧急避孕药、短效口服避孕药或放置宫内节育器,需根据时间和身体状况选择,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
紧急避孕药主要成分为高效孕激素,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部分药物可延长至120小时内服用,但效果会随时间降低。需注意,紧急避孕药仅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不可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若在无保护性行为后24小时内,可连续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如屈螺酮炔雌醇片),连续服用7天以上可有效抑制排卵。需注意,短效避孕药需按说明书规律服用,漏服可能影响效果,服药期间可能出现轻微恶心、乳房胀痛等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
在无保护性行为后5天内(部分指南建议120小时内),可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IUD)进行紧急避孕,有效率可达99%以上。宫内节育器不仅是长期避孕方式,也可作为紧急补救措施,尤其适合已生育女性或对激素类药物敏感者。放置后可能出现轻微腹痛、阴道出血,需注意休息并观察。
紧急避孕后,若月经推迟超过一周,应及时进行妊娠检测。同时,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方法,建议后续选择避孕套、短效避孕药或长效避孕方式。需注意,紧急避孕药对已怀孕者无效,且可能影响下次月经周期,建议咨询专业医生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方案。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使用指南(2020版)[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20,28(12):1505-1512.
[2]WHO.使用宫内节育器作为紧急避孕的指南[R].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21.
[3]《妇产科学》(第9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36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