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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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一般在早孕期(孕6~8周)、中孕期(孕11~13+6周、孕20~24周、孕28~32周)、晚孕期(孕37~40周)各做1次B超,高危孕妇需增加检查次数。
早孕期B超主要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胚胎发育情况(如胎芽、胎心搏动),以及估算孕周。正常情况下孕6~8周做1次即可,若有腹痛、阴道出血等异常情况,需遵医嘱提前检查。
孕11~13+6周做NT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脊柱、四肢等);孕28~32周复查B超,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等情况,监测胎盘位置变化。
孕37周后每1~2周做1次B超,主要观察胎儿大小、胎位、羊水、胎盘成熟度,评估分娩时机和方式。若有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胎盘异常),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频率。
双胎/多胎妊娠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增加B超次数,密切监测胎儿生长差异及胎盘功能。妊娠期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等高危孕妇,也需根据病情调整检查计划。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期和产后超声检查指南[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1):1-6.
[2]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科超声检查指南(2021版)[J].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2021,30(5):385-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