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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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孕期一般需要做5~7次B超检查,具体次数因个体情况和孕期异常情况有所调整,不同阶段的B超检查各有其临床意义。
首次B超(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观察胎芽、胎心搏动及孕囊位置,判断孕周是否与末次月经相符。
NT检查(孕11~13??周):通过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初步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是早孕期重要的筛查手段。
系统超声筛查(孕18~24周):全面评估胎儿结构发育,排查无脑儿、脊柱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畸形,俗称“大排畸”。
常规超声检查(孕20~24周后):根据孕妇情况,可能增加1~2次超声检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等情况,无需过度频繁检查。
晚孕超声(孕28~32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胎盘成熟度及羊水情况,为分娩方式提供参考。
临产前超声(孕37~40周):确认胎位、胎盘位置、羊水量及胎儿体重,帮助医生判断是否适合自然分娩或需剖宫产。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孕期超声检查指南[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1):1-5.
[2]《妇产科学》(第9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106-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