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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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及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5类,不同类型临床表现差异较大,严重时可危及母婴安全。
指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即出现的高血压,持续至产后12周后。表现为孕前或孕早期血压≥140/90mmHg,孕期无明显血压波动,部分孕妇可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典型症状为血压升高,可能伴随轻度水肿,多数无自觉症状,需定期监测血压变化。
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1+)或器官功能损害。轻度表现为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重度表现为血压≥160/110mmHg、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肺水肿等,严重时可诱发抽搐。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的无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多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发作,表现为突然意识丧失、眼球固定、牙关紧闭、全身强直-阵挛性抽搐,持续1~2分钟后缓解,可反复发作。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或原有高血压加重,或出现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新症状。需警惕病情进展为重度子痫前期,增加母婴不良结局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11):721-729.
[2]王谢桐.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123-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