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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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诊断高血压,并且需要药物治疗的情况下,降压治疗的药物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小剂量开始、优先选择长效制剂、联合应用药物治疗、个体化治疗。一般使病人在治疗后3到6个月内达到血压控制的目标值,因为降压治疗的益处主要是经过长时间控制血压达到的,因此高血压病人需要长时间降压治疗,尤其是高危和极高危病人,并不是越迅速越好。尤其是表现出了高血压急症,在短时间内血压急骤下降,有可能使重要的器官血流灌注明显减少,应该逐步采取控制性降压,即开始的24小时内将血压降低20%到25%,48小时内血压不低于160/100毫米汞柱。如果降压后发现有重要器官的缺血表现,血压降低幅度应该更小一些。病人和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案才是血压控制平稳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