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6
6572次浏览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产科
孕妇在怀孕早期3个月和怀孕晚期后3个月内是不提倡游泳,可能会增加先兆流产和先兆早产的发生。在怀孕中期孕妇是可以游泳的。游泳是中等强度的身体活动,可以改善全身的血液循环,起到锻炼心肺功能的作用;并且使腰部及腿部的肌肉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更有利于足月时分娩;并且游泳可以缓解孕期的腰背部疼痛,下肢水肿等表现。??孕妇在游泳时,应注意水的温度,应防止着凉;也应注意水的卫生,防止感染;防止过度的劳累,如果自觉表现出不舒服的表现,应立刻停止游泳。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