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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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
早孕反应指的是妊娠早期,月经停止6周左右,孕妇表现出的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早孕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一般来说早孕反应会在妊娠12周后随着体内的hcg水平下降,症状会逐渐消失,食欲也会得到恢复。如果孕7周早孕反应突然消失,可能会有个别孕妇是表现出胚胎停育的反应,这种情况需要高度的警惕。如果没有腹痛、阴道流血的情况,可以暂时观察,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还是去医院做一下B超检查,了解胚胎发育情况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