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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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并不是怀孕的绝对禁忌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它好发于15~45岁的育龄期女性,这个群体普遍存在着生育方面的要求。所以对于红斑狼疮的病人,我们需要在给它规范的控制病情的同时,我们要尽可能的让它能够实现当母亲的愿望,家庭的美满。对于它后期的病情的控制也是有所帮助的。但是红斑狼疮的病人不要在没有专科医生指导下,就随意的去怀孕,有可能会造成病情波动。红斑狼疮的病人如果在使用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羟氯喹的情况下,如果病情能稳定半年,此外没有服用会造成生殖畸形的药物。比如说甲氨蝶蛉、来氟米特、吗替麦考酚,它克莫司等等这一类的药物停用半年以上是可以考虑怀孕的。一旦怀孕以后,也务必在风湿免疫专科当地的产科规范的随诊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