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6
1323次浏览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妇科
药物流产适用于月经停止49天以内的女性,同时需要经过超声明确为宫内妊娠,一般年龄40岁以下的健康女性才可以行药物流产,如果表现出了一些特殊情况,则不能给予药物流产。如果患有慢性疾病,或者是过敏性哮喘的病人,近三个月有接受过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病人,对米非司酮和米索有过敏和禁忌的,如有多见的肝肾功能异常,以及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血栓性疾病等,有前列腺素药物禁忌的病人,多见的有青光眼,哮喘,心脏病以及过敏体质的病人,带环妊娠也不能够做药物流产。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