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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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检查登革病毒抗原阳性,提示您感染了登革热。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造成的,由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3到15天,正常为5到8天。症状表现为:1、发热,起病急骤,畏寒,高热,24小时内体温可达40度,持续5到7天骤退至正常,一天后再度上升,称为双峰热或马鞍热,发热时伴头痛,眼球后痛,骨肌肉及关节痛,极度乏力,可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伴颜面潮红,结合膜充血,浅表淋巴结肿大。2、皮疹,一般于病程第三到第六天表现出,多为斑丘疹或麻疹样皮疹,也有猩红热样皮疹,红斑疹及出血点,可同时有两种以上皮疹,皮疹分布于全身,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有痒感,大多数不脱屑,持续3到4天可消退。3、出血,25%到50%的病例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如牙龈出血,鼻出血,呕血,黑便,皮下出血等,出血发生在病程的第5到第8天。4、约1/4病例有轻度肝肿大,个别病例有黄疸,脾肿大少见。登革热无特殊治疗药物,主要积极支持及对症治疗,防蚊灭蚊是预防本病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