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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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 妇产科
孕期一共是5~8次检查,可以从怀孕12周做第一次检查,主要是各项普通的化验,看一下孕妇的情况以及胎儿的情况,在怀孕13周到16周时可以做第二次检查,17周到21周可以做第三次检查,28周可以做第4次检查,32周以上可以做第5次检查。而且要每隔两周做一次检查,同时要多听听胎心以及自测胎动,监测胎儿的情况。到了38周到39周的时候,要每三天做一次检查,随时检测,如果表现出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去医院,选择相应的措施,对症治疗,可以选择剖宫产或者是顺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