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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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应保持吸氧管和呼吸道通畅,防止患者及家属私自停用氧气和调节氧流量,保证吸入氧气的充分湿化,防止气道粘膜的损伤,防止分泌物的干燥,吸氧装置严格消毒,定时更换防止交叉感染。防止氧疗的不良作用,如呼吸道粘膜损伤或分泌物干结,碳酸血症、氧中毒等。停止吸氧的指标:呼吸空气时动脉血氧分压大于60毫米汞柱即可以停止吸氧,停止吸氧后必须密切观察患者的神志、发绀、心率、呼吸和血压变化,进行动脉血气分析监测,如有变化及时恢复吸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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