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引产后的胎儿,正常情况下交由医院处理。不提倡产妇家属,或者产妇本人处理。医院会定期组织引产的胎儿、胎盘及断肢等其他人体器官送至火葬场集中焚烧。或者作为医疗废物送至专门的机构做无公化处理。这从人伦的角度看,都是合乎情理的,也避免了产妇或者家属产生不良情绪。不正规的小医院会将引产儿私自掩埋,或者留给个人随意丢弃,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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