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福康>科普推荐>过期妊娠
马鞍山市中心医院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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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指的是对于平素月经周期规律的孕妇,若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即294天以上者,尚未临产、分娩的妊娠者。
过期妊娠常使得胎儿生长发育过度成熟、胎儿宫内窘迫、围产儿死亡、新生儿窒息、难产等不良结局发生率明显增高,并随妊娠期延长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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