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福康>专家音频>川崎病诊断标准
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儿科
音频内容
川崎病诊断标准,发热5天以上,伴有下列5项临床表现中的4项者,排除其他疾病后可以诊断川崎病:
第一,四肢的变化,急性期可以表现为掌指红斑,手足硬性水肿,恢复其可以表现为脱皮。
第二,多形性红斑或者猩红样皮疹。
第三,眼结合膜充血,不是化脓性的。
第四,唇充血皲裂,口腔粘膜弥漫性充血,杨梅舌。
第五,颈部淋巴结肿大。
固生堂上海万嘉中医门诊部
儿科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小儿内科
嘉兴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