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 [药典]

Doxorubicin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药典]

Zhu She Yong Yan Suan Duo Rou Bi Xing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霉素,化学名称为:10-[(3-氨基-2,3,6-三去氧-α-L-来苏已吡喃基〉-氧]-7,8,9,10-四氢-6,8,11-三羟基-8-〈羟乙酰基〉-1-甲氧基-5,12-奈二酮的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为:

本品为橙红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易溶于水。本品能与葡萄糖氯化钠输液配伍,也能与某些抗肿瘤药物合并使用。

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细胞性和粒细胞性)、恶性淋巴瘤、乳腺癌、肺癌(小细胞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骨及软组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膀胱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睾丸癌、胃癌、肝癌等。

(1)10mg (2)50mg

静脉冲入、静脉滴注或动脉注射。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浓度为2mg/ml。
1.成人常用量单药为50~60mg/ml,每3~4周1次或—日20 mg/ml,连用3日,停用2〜3周后重复。联合用药为 40每3周1次或25 mg/ml,每周1次,连用2周,3周重复。总剂量按体重面积不宜超过400 mg/ml,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
2.联合化疗
(1)ABVD(阿霉素、博莱霉素、长春新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霍奇金淋巴瘤;
(2)CAF(环磷酰胺、阿霉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 ;
(3)CH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
(4)FAM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癌;
〔5)AC阿霉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成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6)AOP(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淋巴母细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
(7)ACP(阿霉素、环磷酰胺和顺铂),主要用于卵巢癌和肺癌以及头颈部癌、膀胱癌等;
〔8〉COAD〖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霉素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和成骨肉瘤。
(9CAO(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主要用于小细胞肺癌

1.骨髄抑制为阿霉素的主要副作用9白细胞约于用药后10~14日下降至最低点,大多在三周内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一般不严重。
2.心脏毒性可出现一过性心电图改变,表现为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前收缩及ST-T改变,一般不影响治疗,少数患者可出现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表现为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累计剂量密切相关,大多出现在总 量〉400mg/ml的患者,这些情况偶尔可突然发生而常规心电图无异常迹象,阿霉素引起的心脏病变多出现在停药后1~6个月,心脏毒性可因联合应用其他药物加重。
3.消化道反应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也可有口腔黏膜红斑、溃疡及食道炎、胃炎。
4.脱发发生率在90%以上,一般停药1~2个月可恢复生长。
5.局部反应如注射处药物外渗可引起组织溃疡和坏死。药物浓度过高引起静脉炎。
6.其他少数患者有发热、出血性红斑、肝功能异常与蛋白尿、甲床部位出现色素沉着、指甲松离,在原先放射野可出现皮肤发红或色素沉着。个别患者出现荨麻一疹、过敏反应、结膜炎、流泪。此外阿霉素还可增加放疗和 一些抗癌药毒性。
7.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特别是初次用阿霉素者,可因瘤细胞大量破坏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关节疼痛或肾功能损害。

1.曾用其他抗肿瘤药物或放射治疗已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禁用。
2.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ul或血小板低于5万/ul患者禁用。
5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患者禁用。
6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疽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7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1.本品的肾排泄虽较少,但在用药后1~2日内可出现红色尿,一般都在2日后消失。肾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后要 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现;痛风患者,如应用阿霉尜,别嘌醇用量要相应增加。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引起黄疸或其他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予酌减。
3.用药期间需检查:
(1)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
(2)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1次)和肝功能试验;
(3)应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应劝病人多饮水以减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时 检查血清尿酸或肾功能。
4.过去曾用过足量柔红霉素、表柔比星及本品者不能再用。
5.本品可用于浆膜腔内给药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于鞘内注射。
6.在进行纵隔或胸腔放疗期间禁用本品,以往接受过纵隔放射治疗者,阿霉素的每次用量和总剂量亦应酌
减。
7.外渗后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需确定静脉通畅后才能给药。

本品能透过胎盘,有引致流产的可能,妊娠期妇女用本品后,对胎儿的毒性反应有时可长达数年后才出现, 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岁以下幼儿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1.各种骨髓抑制细胞毒药物特别是亚硝脲类、大剂量环磷酰胺或甲氨蝶呤、丝裂霉素或放射治疗,如与阿霉 素同用,后者一次量与总剂量均应酌减。
2.阿霉素如与链佐星(streptozotocin)同用,后者可延长阿霉素的半衰期,因此前者剂量应予酌减。
3.任何可能导致肝脏损害的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阿霉素的肝毒性;与阿糖胞苷同用可导致坏死性结肠 炎;与肝素、头孢菌素等混合应用易产生沉淀。
4.本品与柔红霉素呈交叉耐药性。与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氮芥、丝裂霉素、博莱霉素、环磷酰 胺以及亚硝脲类等则不呈交叉耐药性,且与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顺铀以及亚硝脲类药物同用,有不 同程度的协同作用。
5.用药期间慎用活病毒疫苗接种。

阿霉素具有较强的抗肿瘤作用,因其结构中既含有脂溶性的蒽环配基,又有水溶性的柔红糖胺;并有酸性酚 羟基和碱性氨基。作为一种周期非特异性抗癌化疗药物,本品对各期细胞均有作用,但对S的早期最为敏感,M期次之,而对G1、S和G2期有延缓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可直接作用于DNA,插入DNA的双螺旋链,使后者解 开,改变DNA的模板性质,抑制DNA聚合酶从而既抑制DNA,也抑制RNA合成。此外,本品具形成超氧基自由基 的功能,并有特殊破坏细胞膜结构和功能的作用。
本品有强烈的细胞毒性作用,在动物中有致癌作用,在人体也有潜在的致突变和致癌作用。本品对动物生殖 功能有明显影响,但在人类,其抑制作用较大白鼠实验大为减轻。

本品静脉给药注射后与血桨蛋白结合率很低,迅速分布于心、肾、肝、脾、肺组织中,但不能透过血脑屏障。主要在肝内代谢,经胆汁排泄,50%以原形排出、23%以具活性的阿霉素代谢物阿霉醇排出,在6小时内仅 5%~10%从尿液中排泄。阿霉素的清除曲线是多相的,其三相半衰期(t1/2)分别为0.5小时、3小时和40〜50小 时。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1)10mg:本品包装规格为每盒10瓶装,包装材料为西林瓶。
(2)50mg:本品包装规格为每盒1瓶装,包装材料为西林瓶。

暂定2年

(1)10mg:国药准字H44024359 (2)50mg:国药准字H4402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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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妊娠分级: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