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米英杰

Amikacin Sulf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Liu Suan A Mi Ka Xing Lv Hua Na Zhu She Ye

  本品主要成分:硫酸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0-3-氨基-3-脱氧-α-D-葡萄吡喃糖基-(1→6)-0-【6-氨基-6-脱氧-α-D-葡萄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硫酸盐和氯化钠.
  其结构式为: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适用于对硫酸阿米卡星敏感的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假单胞菌属菌,大肠杆菌,变形菌属菌(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菌、克雷伯沙雷菌属菌、肠杆菌属菌和不动杆菌属菌,以及葡萄球菌属菌等所引起的下列严重感染的短期治疗:
1. 败血症,包括新生儿败血症;
2. 呼吸系统感染;
3. 骨骼和关节感染;
4.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等;
5.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烧伤和术后感染(包括血管手术)等;
6. 胃肠道感染,包括腹膜炎等;
7. 复杂性和迁延性尿路感染;
本品不用于治疗初发的不复杂的尿路感染,除非这些菌属对于其它低毒性的抗生素不敏感时才使用该类药物。

200ml:阿米卡星0.4g(40万单位)与氯化钠1.7g;
250ml:阿米卡星0.5g(50万单位)与氯化钠2.125g。

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一般为每次30-60分钟,婴儿滴注时间要达到1-2小时。
1..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儿童以及幼儿的推荐剂量是15mg/kg/天,以相同的用药间隔时间分成2-3个相同的剂量,即每12小时给予7.5 mg/kg或每8小时给予5 mg/kg,较胖的患者剂量不能超过1.5g/天。
对于新生儿来说,推荐首先使用负荷剂量10 mg/kg,然后每12小时给予7.5 mg/kg。
当用于不复杂的尿路感染时,每天两次给予250mg阿米卡星是合适的。
本品推荐剂量详见下表。

用量指导表
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和儿童
病人体重 用量
1bs Kg 7.5mg/kg (q12h) 5mg/kg (q8h)
99 45 337.5mg 225mg
110 50 375mg 250mg
121 55 412.5mg 275mg
132 60 450mg 300mg
143 65 487.5mg 325mg
154 70 525mg 350mg
165 75 562.5mg 375mg
176 80 600mg 400mg
187 85 637.5mg 425mg
198 90 675mg 450mg
209 95 712.5mg 475mg
220 100 750mg 500mg


治疗期间应尽可能定期的测定血药浓度的峰值和谷底值。峰值超过35mg/ml(给予后30-90min)或者谷底值(在下次给予前)高于10mg/ml者应该避免出现。根据要求应调整剂量。
本品疗程以7-10天为宜。如果可行,应该尽量减少疗程从而减少治疗期限。无论用什么方式给药,每天的总的剂量都不能超过15 mg/kg/天。对于复杂的严重的感染,治疗时间可以超过10天,但阿米卡星的使用应该被重新评价。如果持续使用,阿米卡星的血药浓度、肾脏、听觉以及前庭的功能都应该进行监测。对阿米卡星敏感的菌群所导致的不复杂的感染来说,使用推荐剂量后应该在24小时或48小时后就产生作用。如果3至5天后仍没有出现明确的临床效果,那么治疗就应该停止,来重新评价所感染的菌群的药物敏感性。
2.对于肾脏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如果有可能,应该通过合适的方法来监测血液中的阿米卡星的浓度。肾脏损伤的病人的给药方法可以有两种方式调整:剂量不变,延长每次给药的间隔时间;或者间隔时间不变,减少每次用药的剂量。
两种方式都要以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和血肌酐的含量为依据。因为这些参数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在肾损伤患者中代谢的半衰期密切相关。这些给药方案应该与临床和实验的仔细观测相符合,并且在必要时调整方案。但是当进行透析时两种方法都不能使用。
剂量不变延长给药间隔-如果无法测定肌酐清除率并且病人情况稳定,那么每次给药的间隔时间(以小时表示)为血肌酐含量的数值乘以9。例如如果血肌酐的浓度为2mg/100ml,那么给药方案就应该是推荐剂量(7.5 mg/kg)每次间隔时间为18小时。
间隔时间不变而减少每次剂量-对于肾脏损伤的病人来说,如果给药间隔时间不变,那么就应该减少每次给予的剂量。血中的阿米卡星的浓度要准确测定为避免浓度超过35μg/ml。如果无法测定血药浓度,病人情况良好,那么血肌酐浓度和肌酐清除率的值是最易获得的可靠指标来判定肾损伤的程度,作为用药剂量的指导。
首先,首次给予一个正常剂量,7.5 mg/kg,即负荷剂量。这个负荷剂量与正常所推荐的剂量一样,都是通过以上述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来计算的。
为了决定每 12小时间隔时间的维持剂量的大小,负荷剂量应该根据肌酐清除率的降低程度而相应减少:

维持剂量(每12小时)=测定CC值(ml/min)*计算出来的负荷剂量(mg)/正常CC值(ml/min)
CC:肌酐清除率

一个替代办法是根据病人的血肌酐浓度将正常推荐剂量分散,从而减少给药剂量,(以12小时为间隔时间,这是对于那些血肌酐的浓度已知的患者而言)。
上述的给药方案并不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只是在阿米卡星的血药浓度无法测定的情况下提供一个指导原则。

所有的氨基糖甙类药物都可能导致听觉、前庭和肾脏的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参见注意事项)。现在或过去有过肾脏损害的,用其它耳毒性或肾毒性药物的,以及长期超量使用该类药物的患者以上副作用的发生率会随之增加。
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如下:
神经毒性-耳毒性-对第八对脑神经的毒性作用会导致听觉丧失,平衡性丧失或者两者同时发生。阿米卡星主要影响听觉功能。耳蜗的损害包括高频性耳聋并且通常发生在临床出现听力丧失的症状之前。
神经毒性-神经肌肉阻滞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后可发生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暂停。
肾毒性血肌酐的升高,蛋白尿,出现红细胞、白细胞、管型,氨质血症以及少尿症状都有过报道。当停止使用药物这些肾毒性表现是可逆的。
其它-除了上述的一些反应外,还有一些其他反应,例如皮疹、药源性发热、头疼、感觉异常、震颤、恶心和呕吐、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关节痛、贫血和低血压等。

1.对阿米卡星过敏者禁用。
2.有对氨基糖甙类药物过敏史或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1.由于非肠道给予的氨基糖甙类药物具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并且使用14天以上的安全性评价也还没有相关的资料。因此对于使用这类药物的病人需要密切的临床观察。
2.神经毒性
其主要的表现是前庭和持续性双侧听觉神经毒性,当使用了超大剂量的药物的病人,无论是先前已经有肾脏的损害还是肾功能正常都可以发生这种神经毒性。当然氨基糖甙类药物对于已经有肾脏损害的病人其产生神经毒性的风险性更大。高频耳聋通常首先出现,并且能够被听觉测试检查出来。如果发生眩晕,表明有前庭损害。神经毒性的其他表现还有麻木、皮肤针刺感、肌颤和惊厥等。氨基糖甙类药物导致的听觉损害的风险性随着血药浓度的峰值和谷值的增加而增加。有的病人在治疗期间会有耳蜗的损害,但没有出现症状,必须警告他们药物有可能对第八对脑神经有损伤,而且即使药物停止以后,也有可能发生全部或部分的不可逆性的双侧耳聋。氨基糖甙药物的耳毒性通常是不可逆的。
3.肾毒性
氨基糖甙类药物还具有肾毒性。对于那些有肾脏损害或长期超量使用这类药物的病人其产生肾毒性的风险性更大。
那些已知肾脏损害的或者怀疑有肾损害的病人,要在治疗开始就密切注意肾脏和第八对脑神经的功能,以及治疗的最初阶段其肾脏功能是完好的,但治疗期间出现肾脏损害的表现的病人也要密切注意。如果可行,要监测氨基糖甙药物的血药浓度以保证其达到治疗浓度并避免其产生可能的毒性,使得其血中浓度的峰值小于35mg/ml。尿液的比重的下降、尿蛋白的增加以及细胞和管性出现都要密切检查。血中尿素氮、肌酐或者肌酐清除率都应该定期监测。对于那些年龄已足够大的病人其听力量表应该建立,特别是那些高风险人群。一旦有证据表明病人产生耳毒性(眩晕、头昏 、耳鸣、轰鸣及听力丧失)或肾毒性,那么立刻需要停止给药或者调整剂量。
4.有报道表明在非肠道给予、局部注射(例如在矫形外科或胃肠道激惹表现或者局部治疗脓胸时)以及口服氨基糖甙类药物后会出现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麻痹。无论采用哪种途径给予氨基糖甙类药物,这些症状产生的可能性都是要考虑的,特别是那些正进行麻醉或给予了神经肌肉阻滞药(例如筒箭毒碱,琥珀酰胆碱,十羟季胺)或者接受了大量柠檬酸盐抗凝的血液的病人。如果阻滞发生,钙盐可以逆转这些表现,但是机械通气是需要的。
5.由于阿米卡星在肾脏分泌系统具有较高浓度,患者应该多喝水来减轻对肾小管的化学刺激。在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每天都应该用常规方法来监测肾脏功能。
6.如果肾脏激惹症状出现(例如管型、白细胞或红细胞,或者蛋白尿),应该增加饮水量。如果其它肾脏功能损害的表现出现例如肌酐清除率下降,、尿比重降低,血尿素氮、肌酐增加,或者少尿,那么药物剂量应该减少(参看用法与用量)。如果出现氮质血症或者渐进尿排泄减少,那么立刻停止该药物治疗。
7.体外研究发现氨基糖甙类与β内酰胺抗生素(青霉素或先锋霉素)联合会导致交叉过敏。当由不同给药途径给予基糖甙类药物或青霉素型药物会导致半衰期降低和血药浓度降低。
8.氨基糖甙类药物的交叉过敏也已经被证实。当与其它抗生素合用时,阿米卡星会导致不敏感的菌群过分生长,如果这些情况发生,应该制定合适的治疗措施。

孕妇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对胎儿有损害。氨基糖苷类药物可以通过胎盘,有报道说在怀孕期间使用链霉素导致产儿发生不可逆的双侧先天性耳聋。尽管没有报道谈及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毒性作用,但危险是存在的。阿米卡星对大鼠和小鼠的生殖行为的影响的研究显示该药物对胎儿都没有损害作用。对于孕妇没有很好的可控性研究,但调查研究表明该药物对于胎儿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如果该药在怀孕期间使用或患者在服用该药时怀孕,应评价该药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损害。
目前不知道阿米卡星是否会代谢入人奶。因为许多药物会从人奶中代谢并且有可能会对哺乳期婴儿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应该以该药物对于母亲疾病治疗的重要性来判断是终止药物治疗还是终止哺乳。

由于未成年儿童和新生儿肾脏功能没有发育成熟,并且导致药物半衰期延长,所以在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时应该慎重。

由于老年病人的肾脏功能下降,因此常规的一些检查例如血尿素氮和肌酐结果不能作为证据,这时肌酐清除率的测定显得更为有用。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治疗时检查肾脏功能对老年病人尤其重要。
对于有肌肉病变的患者(例如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氏病)由于这类药物对神经肌接头有筒箭毒样作用,能加重肌肉损伤,所以在使用时要注意。

硫酸阿米卡星可能具有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毒性,无论是全身或者局部用药都要避免与其它具有耳毒性或肾毒性的药物同时或连续使用。
非胃肠道相继给予氨基糖甙类和先锋霉素会导致肾毒性增加。同时给予先锋霉素会造成肌酐升高的假象。
同时或者連续给予全身的、口服的或局部的其他肾毒性或神经毒性药物,特别是杆菌肽、顺铂、两性霉素B、先锋霉素II、巴龙霉素、紫霉素、多粘菌素B、多粘菌素或者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都应该禁止。其它导致其毒性风险性增加的因素还包括高龄和脱水。
不能同时给予阿米卡星和利尿剂(依地尼酸或者速尿),因为利尿剂本身可以导致耳毒性。当静脉给予时,利尿剂通过改变血液和组织中氨基糖甙类药物的浓度来增加其毒性作用。

一旦过量或者产生毒性反应,腹膜透析或者血液透析会有助于将阿米卡星从血液中清除出去。对于新生儿来说,换血疗法也值得考虑。

药理作用
硫酸阿米卡星为半合成的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此类药物的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作用于蛋白质合成的过程而起作用。
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应用中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
革兰氏阴性菌体外研究表明,阿米卡星有抗假单胞菌属、大肠杆菌、变形菌属(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克雷白-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Mima-Herellea)以及柠檬杆菌属活性。
当上述种属的微生物对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包括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和卡那霉素等)产生耐受性时,对于阿米卡星仍然很敏感。
革兰氏阳性菌-体外研究发现阿米卡星对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属,包括甲氧西林耐受的种属都有活性。然而,氨基糖甙类药物一般对其它革兰氏阳性菌活性较低,即幽门链球菌属、肠球菌属以及肺炎链球菌属。
阿米卡星能够耐受那些降解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和卡那霉素)的酶,不被降解。
体外试验显示,阿米卡星和β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可协同拮抗临床上许多革兰氏阴性菌。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未进行本品的致突变性试验。
生殖毒性:以成人用药剂量4倍的阿米卡星皮下给予大鼠,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育力无明显影响。目前尚不清楚阿米卡星是否从人乳中排泄。由于许多药物从人乳中排泄,并且有可能会对哺乳期婴儿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建议在权衡药物对母亲和婴儿的利弊后,决定是中断哺乳还是停止药物的使用。阿米卡星对大鼠和小鼠的生殖行为的影响的研究显示该药物对生育功能和胎儿都没有损害作用。对于孕妇没有很好的可控性研究,但调查研究表明该药物对于胎儿没有明显的副作用。
致癌性:尚未对动物进行长期研究以判断本品的致癌性。
微生物学研究
革兰氏阴性菌体外研究表明阿米卡星有抗假单胞菌属、大肠杆菌、变形菌属(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克雷白-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Mima-Herellea)以及柠檬杆菌属活性。
当上述种属的微生物对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包括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和卡那霉素等)产生耐受性时,对于阿米卡星仍然很敏感。
革兰氏阳性菌-体外研究发现阿米卡星对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生的葡萄球菌属,包括甲氧西林耐受的种属都有活性。然而,氨基糖甙类药物总的来说对其它革兰氏阳性菌活性较低,即幽门链球菌属,肠球菌属以及肺炎链球菌属。
阿米卡星能够耐受那些降解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和卡那霉素)的酶,而不被降解。
体外显示阿米卡星和β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可以协同拮抗临床上许多革兰氏阴性菌。
培养皿易感性实验-那些需要测量抑菌直径的定量实验是最为精确的方法来评价抗生素的易感性。推荐用这种方法来评价阿米卡星的敏感性。评价中包括MIC与直径大小的相关性。用Kirby-Bauer的方法来对某个菌属的敏感性时,30μg的阿米卡星必须达到17mm或者更大的直径范围时才能表明是敏感的。小于14mm表明是不敏感的或者是耐受的。15-16mm表明中度敏感。根据这个方法,如果这种菌属对某些药物具有易感性,提示可以被治疗;反之,如出现耐受现象,提示该菌属不能被治疗,中度易感表明局限于某些组织或体液中的菌属可以被治疗(例如尿中),在这些组织或体液中可达到所需的治疗浓度。
孕妇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对胎儿有损害。氨基糖甙类药物可以通过胎盘,有报道说在怀孕期间使用链霉素导致产儿发生不可逆的双侧先天性耳聋。尽管没有报道谈及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毒性作用,但危险是存在的。如果该药在怀孕期间使用或患者在服用该药时怀孕,应评价该药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损害。
致癌性、突变性、生殖毒性-没有对动物进行长期研究来判断致癌性,突变性也没有研究。以成人用量4倍的阿米卡星皮下给予,不损害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殖能力。
孕妇注意事项(参见注意)。
哺乳期母亲注意事项目前不知道阿米卡星是否会代谢入人奶。因为许多药物会从人奶中代谢并且有可能会对哺乳期婴儿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应该以该药物对于母亲疾病治疗的重要性来判断是终止药物治疗还是终止哺乳。

我国目前尚缺乏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的人体详细药代动力学研究资料。
据Physicians’Desk Referencer(54版)介绍,阿米卡星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如下:
肌肉注射后阿米卡星迅速吸收。在正常的志愿者中,一次肌肉给予250mg(3.7mg/kg),375mg(5 mg/kg),500mg(7.5 mg/kg)1h后其平均血药浓度的峰值分别为12、16、211μg/ml。10h后,血液中的浓度分别为0.3、1.2、2.1μg/ml。
耐受性研究显示在反复肌肉内给予阿米卡星具有很好的耐受性,并且给予最大推荐剂量的阿米卡星没有出现耳毒性和肾毒性的报道。根据推荐剂量给予10天没有出现药物的蓄积。
对于肾功能正常的病人来说,一般肌肉内给予阿米卡星在最初的8小时里大约有91.9%的被原形排泄,没有发生代谢或转化,在24小时内为98.2%被原形排泄。给予250mg后6小时的平均尿浓度为563μg/ml,而给予375mg的为697μg/ml,500mg的为832μg/ml。
对于不同体重分为(小于1.5Kg、1.5-2.0Kg,大于2.0Kg)的新生儿的肌肉内给药的研究显示当给予7.5mg/kg时,类似与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血中药物半衰期同出生后的年龄以及对阿米卡星的肾脏清除率呈负相关。分布体积显示阿米卡星同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一样,主要分布于新生儿的细胞外液。在以上所有组别中每12h重复给予5天都没有出现蓄积现象。
正常成年人一次静滴500mg(7.5mg/kg)(超过300min)在静滴的最后其平均血药浓度为38μg/ml,在静滴后30min,1h,10h的浓度分别为24、18、0.75μg/ml。在9h后有84%的药物被代谢,24h后有94%的被代谢出来。每12h重复给予7.5 mg/kg的阿米卡星都没有出现蓄积现象。
总之,正常成年人的药动学研究显示其平均半衰期略微超过2h,并且平均分布体积为24升(占体重的28%)。利用超滤法技术发现其血液蛋白结合率为0~11%。平均血中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分别为100ml/min和94ml/min(对于正常的肾功能)。
阿米卡星的代谢主要通过肾小球滤过。肾功能损害和肾小球滤过功能损害的病人其药物的排泄减慢(大大增加了其半衰期)。因此,肾功能应该认真地监测以及剂量做相应的调整(见用法和用量)。
给予推荐剂量后,除了明显地出现在尿、胆汁、痰、气管分泌物、腔隙、胸膜、滑膜等之外,在骨内,心脏内,膀胱内以及肺组织都可达到治疗浓度。
正常婴幼儿脑脊液中的浓度可以达到血中浓度的10-20%,当感染了脑膜炎后可达到50%。已经证明阿米卡星可以通过胎盘并且在羊膜内浓度很高,胎儿的血液中的浓度是母亲血液浓度峰值的16%,并且药物在母亲和胎儿中的半衰期分别为2 h和3.7h。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包装规格:30瓶/箱
包装材料:铝盖、医用橡胶塞、绦纶薄膜、玻璃输液瓶

暂定二年

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

FDA妊娠分级:D

硫酸阿米卡星: L2,半衰期2.3h 很难通过婴儿的胃肠道吸收,仅有非常少的餅进入乳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