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是发生在女性分娩前最后1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表现为心肌收缩功能障碍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心肌病,病因涉及感染、自身免疫、内分泌、遗传等因素,有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临床表现,通过超声心动图等诊断,一般治疗、心力衰竭治疗、针对心律失常治疗,部分预后较好,部分可进展为难治性心衰,有过病史育龄女性再妊娠复发风险高需密切监测,产后女性也需监测恢复情况。
1.病因
感染因素:部分研究认为病毒感染可能是诱因之一,如柯萨奇病毒等感染可能引发心肌炎症反应,进而导致围产期心肌病。
自身免疫因素:怀孕过程中母体免疫系统发生变化,可能产生自身抗体攻击心肌细胞,引发心肌损害。
内分泌因素:围产期体内激素水平剧烈变化,如雌激素、孕激素等水平的改变,可能影响心肌的代谢和功能,增加患病风险。
遗传易感性:有研究发现部分患者存在遗传易感性,家族中有相关病史的女性患病风险可能相对较高。
2.临床表现
心力衰竭表现:患者可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症状,呼吸困难多在活动后加重,严重时可出现端坐呼吸、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水肿可从下肢逐渐蔓延至全身,表现为双下肢水肿、腹水等。
其他表现: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如心悸、头晕等,严重的心律失常可能导致晕厥等情况;部分患者可能出现栓塞症状,如脑栓塞、肺栓塞等,表现为相应器官功能障碍的症状,如偏瘫、胸痛、咯血等。
3.诊断方法
超声心动图:是重要的诊断手段,可发现左心室扩大、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等心肌收缩功能异常的表现。一般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范围(通常低于50%)对诊断有重要提示意义。
心电图:可出现各种心律失常的表现,如ST-T改变、心律失常等,但心电图改变不具有特异性,需结合其他检查综合判断。
心肌损伤标志物:部分患者可有心肌肌钙蛋白升高等心肌损伤表现,但升高程度一般不如急性心肌梗死明显。
4.治疗
一般治疗:患者需要充分休息,避免劳累,根据心功能情况限制体力活动。同时,要注意营养支持,保证充足的热量和维生素摄入。
心力衰竭治疗:使用利尿剂减轻水肿,如呋塞米等;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改善心肌重构,如卡托普利、缬沙坦等;使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等,有助于改善心肌功能,但需在严密监测下使用,因为围产期患者使用时需考虑对胎儿等的影响;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可能需要使用正性肌力药物,如地高辛等,但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
针对心律失常的治疗: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选择合适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但需谨慎用药,因为一些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对胎儿或母体有不良影响,需权衡利弊。
5.预后
部分患者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心功能可逐渐恢复,预后较好;但也有部分患者病情严重,可能进展为难治性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影响预后的因素包括心功能受损的严重程度、是否及时得到规范治疗等。
对于有过围产期心肌病病史的女性,再次妊娠时复发风险较高,需要在孕前、孕期及产后进行密切监测和管理。
6.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育龄女性:有过围产期心肌病病史的育龄女性再次妊娠时,要充分了解复发风险,在孕前应咨询心血管专科医生和产科医生,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心功能检查、遗传咨询等。孕期要密切监测心功能、血压、体重等指标,定期进行超声心动图等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产后女性:产后需要继续监测心功能恢复情况,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康复。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避免情绪激动等可能加重心脏负担的因素。同时,要注意观察自身症状,如出现呼吸困难、水肿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