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结核治疗包括非手术和手术治疗,非手术有抗结核药物治疗(遵循早期等原则,适用于多种情况)和支持疗法(营养、休息制动);手术有适应证(病灶清除、脊柱重建)和方式(病灶清除术、脊柱融合内固定术);术后需继续抗结核药物治疗并进行康复训练,早期肢体肌肉收缩锻炼,后期逐渐增加脊柱活动度训练并定期复查。
一、非手术治疗
1.抗结核药物治疗
原则: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是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常用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多种药物联合使用可提高疗效,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例如,异烟肼对细胞内外的结核分枝杆菌均有杀菌作用;利福平对繁殖期和静止期的结核分枝杆菌均有作用。
适用情况:适用于所有脊柱结核患者,尤其是早期病变较轻、全身情况较差不能耐受手术或单纯性滑膜结核、早期全关节结核的患者。对于儿童脊柱结核患者,要根据其年龄、体重等调整药物剂量,同时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如异烟肼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可补充维生素B6预防;利福平可能引起肝功能损害,需定期检查肝功能。对于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同样要关注药物相互作用及对肝肾功能的影响,规律用药并定期复查。
2.支持疗法
营养支持:给予患者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物,如瘦肉、鱼类、新鲜蔬菜水果等,以增强机体抵抗力。对于营养不良的患者,可能需要肠内或肠外营养支持。例如,对于食欲差的患者,可通过鼻饲补充营养物质。
休息与制动:患者需要适当休息,减少病变部位的活动,防止病变加重。可采用支具或石膏固定病变部位,限制脊柱活动。对于儿童患者,要注意其制动时的舒适度和肢体血液循环情况,定期检查支具或石膏的松紧度;老年患者制动时要预防压疮等并发症,定时翻身、按摩受压部位。
二、手术治疗
1.手术适应证
病灶清除:当脊柱结核患者出现明显的死骨、脓肿形成并压迫脊髓或神经,经非手术治疗无效时,应考虑手术清除病灶。例如,CT或MRI显示有较大的脓肿压迫脊髓,导致神经功能障碍,如肢体麻木、无力、大小便失禁等情况。
脊柱重建:对于脊柱结核导致脊柱稳定性破坏,出现脊柱后凸畸形或脊柱不稳定的患者,需要进行脊柱重建手术。如病变导致椎体破坏严重,脊柱的正常结构被破坏,影响脊柱的承重和功能,此时需要通过植骨融合内固定等方式重建脊柱稳定性。
2.手术方式
病灶清除术:通过手术切开病变部位,清除脓液、死骨、干酪样坏死物质等。手术入路根据病变部位选择,如颈椎结核可采用前入路或后入路,胸椎结核多采用后入路,腰椎结核可采用前入路或后外侧入路等。
脊柱融合内固定术:在病灶清除的基础上,进行植骨融合,并使用内固定装置维持脊柱的稳定性。植骨材料可选用自体骨、异体骨或人工骨等。对于儿童患者,自体骨植骨是较好的选择,因为自体骨具有良好的成骨活性,但要注意取骨部位的创伤和恢复;对于老年患者,要考虑骨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植骨材料和内固定方式,确保手术效果和患者的康复。
三、术后处理及康复
1.抗结核药物继续应用
术后患者仍需继续按照抗结核治疗方案应用抗结核药物,一般疗程至少12-18个月。要严格遵循用药的规律和全程性,定期复查肝肾功能、血常规等,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
2.康复训练
早期康复:术后早期可进行肢体的肌肉收缩锻炼,防止肌肉萎缩,如下肢的直腿抬高锻炼等。对于儿童患者,要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适当的、轻柔的康复训练,避免过度活动影响手术部位的愈合;老年患者早期康复训练要循序渐进,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训练强度,防止因训练不当导致损伤。
后期康复:随着病情的恢复,可逐渐增加脊柱的活动度训练,但要避免剧烈运动。例如,佩戴支具的患者可在支具保护下进行坐立、站立等训练,逐渐恢复正常的生活活动能力。同时,要定期复查脊柱X线、CT等,评估脊柱融合情况和恢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