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病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药物治疗、器械治疗和心脏移植。一般治疗涵盖生活方式调整与病因治疗;药物治疗涉及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相关药物;器械治疗有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和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终末期心肌病患者可考虑心脏移植,术后需长期服免疫抑制剂、防感染等并定期复查
一、一般治疗
1.生活方式调整
休息与活动:根据心肌病的类型和病情严重程度来调整。对于病情较重的患者,需要严格限制体力活动,以休息为主,避免过度劳累,防止加重心脏负担。而病情稳定的患者可进行适度的有氧运动,如步行等,但要注意运动强度和时间,避免剧烈运动。例如,扩张型心肌病患者在病情急性期应卧床休息,病情缓解后可逐渐增加活动量。
饮食:遵循低盐饮食原则,每日盐摄入量控制在3克以下,以减少水钠潴留,减轻心脏负荷。同时,保证营养均衡,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物,如瘦肉、鱼类、新鲜蔬菜水果等,对于心功能不全的患者还需控制液体摄入量。
2.病因治疗
感染相关心肌病:如果是由病毒等感染引起的心肌病,如病毒性心肌炎发展而来的心肌病,需要针对病原体进行相应治疗。例如,对于病毒感染,可根据病毒类型使用适当的抗病毒药物,但需严格遵循用药规范,确保安全有效。
代谢性心肌病:如糖尿病性心肌病,要积极控制血糖,通过饮食、运动及药物治疗将血糖控制在合理范围,常用的降糖药物有胰岛素等,但具体用药需根据患者病情由医生制定方案,同时关注血糖波动对心脏的影响。
酒精性心肌病:患者必须严格戒酒,酒精对心肌有直接的毒性作用,戒酒有助于心肌病变的改善。
二、药物治疗
1.心力衰竭治疗相关药物
利尿剂:如呋塞米等,通过促进钠、水排泄,减轻心脏前负荷,缓解水肿等症状。但使用过程中需监测电解质,尤其是血钾水平,避免出现低钾血症等电解质紊乱情况。对于老年患者,由于其肾功能可能有所减退,更要注意药物剂量的调整,防止药物蓄积。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如卡托普利、氯沙坦等,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改善心室重构,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和住院率。但这类药物可能会引起干咳等不良反应,对于有严重干咳倾向的患者可能需要换用ARB类药物。同时,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时需密切监测肌酐水平,防止血肌酐升高超过基础值的30%-50%时继续使用。
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等,可抑制交感神经激活,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重构。但起始剂量要小,逐渐增加剂量,并且在用药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心率、血压和心功能变化。对于存在严重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钟)、房室传导阻滞(Ⅱ度及以上)的患者禁用。
正性肌力药物:如地高辛等,可增强心肌收缩力,但对于心肌病患者使用需谨慎,尤其是对于缺血性心肌病患者,要注意其可能增加心律失常的风险。在使用过程中需监测地高辛血药浓度,避免中毒。
2.心律失常治疗相关药物
抗心律失常药物:根据不同的心律失常类型选择相应药物。例如,对于室性心律失常,可使用胺碘酮等药物,但胺碘酮长期使用可能会引起肺纤维化、甲状腺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需定期监测肺功能、甲状腺功能等指标。对于有传导阻滞等基础心脏病变的患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时要更加谨慎,防止加重传导阻滞等情况。
三、器械治疗
1.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
适用于有发生心脏性猝死高危风险的心肌病患者,如扩张型心肌病患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35%,且预期存活时间>1年,有心脏骤停存活史、自发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情况。ICD可以在患者发生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等恶性心律失常时,及时发放电除颤,挽救患者生命。对于老年患者,在植入ICD前需评估其全身状况和手术耐受性,术后要注意观察伤口恢复情况以及ICD的工作状态。
2.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
主要用于伴有心室收缩不同步的心肌病患者,如扩张型心肌病患者LVEF<35%,QRS波宽度≥120ms。CRT通过双心室起搏,使左右心室同步收缩,改善心脏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运动耐量。在进行CRT治疗前,需要评估患者的心脏结构和功能等指标,术后要定期随访,调整起搏器参数等。
四、心脏移植
1.适用情况
对于终末期心肌病患者,经最佳药物治疗和器械治疗无效,预期1年内死亡率很高的患者,可考虑心脏移植。例如,扩张型心肌病患者经过规范的药物治疗和器械治疗后,心功能仍进行性恶化,LVEF极低,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可考虑心脏移植。
2.术后注意事项
心脏移植术后需要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以防止移植心脏发生排斥反应。同时,要注意预防感染等并发症,因为免疫抑制剂会降低患者的免疫力。特殊人群如儿童患者,在心脏移植术后的免疫抑制剂使用剂量和监测等方面需要更加精细的调整,要密切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以及药物对其免疫系统、生长代谢等方面的影响。此外,患者还需要定期进行复查,包括心脏超声、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监测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