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张性心肌病治疗以改善症状、延缓疾病进展、预防并发症和延长生存期为目标,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器械辅助治疗、心脏移植、生活方式干预及并发症管理。

一、药物治疗
1. 利尿剂(如呋塞米、托拉塞米):通过促进水钠排泄减轻心脏前负荷,缓解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适用于有液体潴留的患者,需监测电解质(如低钾血症)。
2.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依那普利)/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如氯沙坦):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减少心肌重构,降低血压,改善心室功能。适用于无禁忌证的患者,注意监测肾功能和血钾。
3. 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延缓心室扩大,改善长期预后。适用于病情稳定且无严重心动过缓、支气管痉挛等禁忌证的患者,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步调整。
4.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阻断醛固酮作用,减少钠水潴留和心肌纤维化,适用于NYHA II-IV级心衰患者,需监测肾功能和血钾。
5. 地高辛:增强心肌收缩力,控制心室率,适用于房颤合并心衰患者,需监测血药浓度以避免毒性反应。
6. 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用于控制快速性心律失常(如室性早搏、房颤),但需权衡致心律失常风险和疗效。
二、器械辅助治疗
1.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通过双心室起搏恢复心脏收缩同步性,改善心功能,适用于LVEF≤35%、QRS波宽(≥120ms)、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可联合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
2. 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通过自动识别并终止恶性室性心律失常(如室速、室颤),降低猝死风险,适用于有猝死风险(如晕厥、非持续性室速、EF值降低)的患者。
三、心脏移植
作为终末期DCM的根治性手段,适用于经最佳药物和器械治疗后仍进展至终末期心衰(NYHA IV级,LVEF≤20%)且预期寿命<1年的患者。术后需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预防排异反应,供体匹配和免疫状态管理是关键。
四、生活方式干预
1. 饮食管理:低盐饮食(每日钠摄入≤2g),控制液体总量,避免加重心脏负荷;均衡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
2. 运动指导:病情稳定者可进行低强度有氧运动(如慢走),每周3-5次,每次20-30分钟,避免剧烈运动;严重心衰患者以休息为主。
3. 生活习惯:戒烟限酒,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控制体重,BMI维持在18.5~24.9kg/m2。
4. 心理支持:鼓励患者参与疾病管理,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减轻焦虑和抑郁对心功能的负面影响。
五、并发症管理
1. 心力衰竭急性加重:及时住院,调整利尿剂/ACEI/β受体阻滞剂剂量,必要时使用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酚丁胺)。
2. 心律失常:房颤患者需评估血栓风险(CHA2DS2-VASc评分),CHA2DS2-VASc≥2分者长期口服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预防血栓栓塞;室速/室颤患者优先ICD干预。
3. 血栓栓塞:合并房颤或心腔内血栓者需规范抗凝,避免栓塞事件。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需优先非药物干预,避免使用ACEI(可能影响肾功能),慎用β受体阻滞剂(可能影响生长发育),定期监测心功能和药物不良反应,终末期优先考虑心脏移植。
老年患者:药物选择需兼顾肾功能和肝代谢,避免多种药物联用导致的相互作用;慎用大剂量利尿剂,防止电解质紊乱和低血压;β受体阻滞剂起始剂量宜小,密切监测心率和血压。
女性患者:需考虑激素水平对药物反应的影响,如ACEI可能引起干咳,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妊娠女性禁用ACEI/ARB,心衰加重时需多学科协作管理。
合并基础疾病者: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HbA1c<7%),高血压患者目标血压<130/80mmHg,均优先非药物干预,药物选择避免加重心脏负担(如非甾体抗炎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