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左心衰竭
左心衰竭是左心室泵血功能受损致体循环淤血等的综合征。病因有基础心脏疾病(冠心病、高血压、心肌病等)和其他因素(感染、心律失常等);病理生理机制包括代偿机制(Frank-Starling机制、神经-体液调节机制)和心肌重构;临床表现有呼吸困难、咳嗽咳痰、乏力疲倦、少尿及肾功能损害等症状,还有肺部湿性啰音、心脏体征等体征;诊断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影像学、实验室检查);治疗原则包括一般治疗(休息、限盐)和药物治疗(利尿剂、ACEI/ARB、β受体阻滞剂、正性肌力药物等);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妊娠期女性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病因
1.基础心脏疾病
冠心病:是导致左心衰竭的常见原因之一,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引起血管狭窄或阻塞,使心肌供血不足,长期可导致心肌重构,影响左心室功能。例如,有研究表明,冠心病患者中相当一部分会逐渐发展为左心衰竭。
高血压:长期高血压会增加左心室的后负荷,使左心室代偿性肥厚,随着病情进展,心肌功能减退,最终引发左心衰竭。高血压患者若血压控制不佳,左心衰竭的发生风险显著升高。
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心肌本身的病变导致心肌收缩和舒张功能障碍;肥厚型心肌病也可能因心室肥厚影响心室的正常功能,进而引发左心衰竭。
2.其他因素
感染:呼吸道感染是常见的诱因,感染可增加心脏的负担,诱发或加重左心衰竭。例如,肺部感染时,发热、心率加快等会使心脏耗氧量增加,影响心脏功能。
心律失常: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可使心室率过快或节律不规则,影响心脏的正常泵血功能,增加左心衰竭的发生风险。
二、病理生理机制
1.代偿机制
Frank-Starling机制:当左心室舒张末期容量增加时,心肌纤维拉长,根据Frank-Starling定律,心肌收缩力增强,在一定范围内增加心输出量。但长期的容量负荷过重会使该机制失代偿。
神经-体液调节机制:交感神经系统激活,释放去甲肾上腺素等,使心率加快、心肌收缩力增强,外周血管收缩,以维持血压和组织灌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激活,导致水钠潴留,增加血容量,加重心脏负荷。但长期的神经-体液过度激活会对心肌产生毒性作用,促进心肌重构。
2.心肌重构:心肌重构是左心衰竭发生发展的关键机制。心肌重构表现为心肌细胞肥大、凋亡,细胞外基质重构等,导致心肌的结构和功能进一步恶化,心输出量逐渐降低,不能满足机体的代谢需求。
三、临床表现
1.症状
呼吸困难:是左心衰竭最主要的症状。早期表现为劳力性呼吸困难,即体力活动时出现呼吸困难,休息后可缓解;随着病情进展,可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患者入睡后突然因憋气而惊醒,被迫坐起,呼吸深快;严重时可出现端坐呼吸,患者不能平卧,需采取端坐位以减轻呼吸困难。
咳嗽、咳痰:咳嗽多在活动后或夜间发生,咳痰一般为白色浆液性泡沫痰,合并感染时可出现脓性痰。
乏力、疲倦:由于心输出量减少,组织灌注不足,患者常感到乏力、疲倦,活动耐力下降。
少尿及肾功能损害:肾脏灌注减少,可出现少尿,长期慢性左心衰竭可导致肾功能损害,出现血尿素氮、肌酐升高等。
2.体征
肺部湿性啰音:两肺底可闻及湿性啰音,随病情加重可蔓延至全肺。
心脏体征:心率加快,心尖区可闻及舒张期奔马律,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等。
四、诊断
1.病史及临床表现:详细询问患者的基础心脏疾病史、症状等。结合患者出现的呼吸困难、乏力等临床表现。
2.辅助检查
影像学检查:胸部X线检查可见肺淤血征象,如肺纹理增多、KerleyB线等;超声心动图是诊断左心衰竭的重要检查方法,可测定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等指标,LVEF降低是左心衰竭的重要诊断依据之一,同时还可观察心室的结构和运动情况。
实验室检查:脑钠肽(BNP)及N-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水平升高有助于诊断左心衰竭,并且对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和预后有一定价值。
五、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
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根据病情适当休息,减轻心脏负荷。
限盐:限制钠盐摄入,减少水钠潴留,减轻心脏负担。
2.药物治疗
利尿剂:通过促进钠水排泄,减轻心脏前负荷,常用药物有呋塞米等。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可改善心室重构,延缓病情进展,如卡托普利、缬沙坦等。
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等,可抑制交感神经激活,改善心肌重构,但需在病情稳定时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正性肌力药物:如洋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等,可增强心肌收缩力,但需注意其不良反应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六、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老年人:老年人左心衰竭时,往往症状不典型,可能仅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等非特异性症状,且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在治疗时需更加谨慎,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密切监测肝肾功能等。
2.儿童:儿童左心衰竭相对较少见,多由先天性心脏病等引起。在治疗时需严格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药物选择和剂量需根据儿童的体重、年龄等精确计算,避免使用不适合儿童的药物,同时要密切观察儿童的病情变化和药物不良反应。
3.妊娠期女性:妊娠期发生左心衰竭时,治疗需兼顾胎儿和母体的安全,药物选择要谨慎,一些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需在医生的严密监测下进行治疗。



